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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廖欣通讯员黄莉茜) 1月22日16时左右,在南宁市地铁1号线突然限入事件中,百花岭站至埌东客运站的下行区间隧道被钻头打通,中断了列车运行。 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市交通法执法支队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有关部门顺利完成乘客疏散和运输工作后,向连夜涉案公司进行了询问调查。 与昨日破坏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相比,市交通执法队对有关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调查,当天15时42分,广西中化明达勘察设计有限企业在南宁市凤岭片区完全工程24号线施工现场开展勘察工程时,直径9厘米的钻头破坏了百花岭站至埌东客运站的下行段(列车东站至石嘴方)隧道,当时正在运营中。 幸运的是,事故中没有伤亡。 但是,钻孔直接损坏了轨道交通隧道和列车,导致百花岭站至埕东客运站下行区间的行车中断1小时52分钟,严重阻碍了市民的出行,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 1月23日,与破坏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相比,市交通执法支队根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对涉案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相关部门表示,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进行项目工程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 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进行影响轨道交通安全的实施业活动时,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监测方案。 事业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较大,需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者运营单位的,工作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判断。 安全防护方案、监测方案和安全判断报告在开工前应当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者运营单位纳入抄送。 相关工作需要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许可部门应当在许可前征求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作者:廖欣黄莉茜)

标题:“南宁地铁1号线突发侵限事情原因查明 涉案公司施工钻穿隧道被处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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