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晚,南宁市公安局警察支队发布了“‘7.12’横县大型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情况”的相关新闻。 情况如下。
“7.12”横县大型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情况
年7月12日,南宁市横县辖区国道209线3527km+650m (横县马岭町清泉村道路)发生大型普通巴士与重型卡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5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2辆车不同程度损坏。
要比较有效地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准确寻找和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背后存在的安全隐患,治理脆弱性,加强舆论反弹和社会监督,推动相关部门、领域、公司问题的改善,事故发生后,年7月14日,南宁市公安局警察支队组织南宁市深度调查。
一、事故责任认定情况
经调查,大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李家驾驶执照超过比较有效期仍驾驶汽车,违反禁止标线,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单实线,行驶速度超过限速标志上标示的最高时速, 其交通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坏,超过比较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拘留,经临时评分,达到十二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 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应当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必须确保安全,几乎上下通行。 ”。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上标示的最高时速。 在没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必须维持安全车速。 ”。 的规定是,一方过错造成事故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解决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由李家共同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大卡车驾驶人杨明忠驾驶在其他车辆号牌、零部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道路上行驶,货物超过核定载重质量,其交通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体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其他机动车的登记。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前,应当认真检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完善或零部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汽车。 ”。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卸货符合核定装载质量,严禁超载。 行李的长度、宽度、高度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溅洒、飞溅装载物。 ”。 规定其违法行为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解决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杨明忠认定不承担事故责任。
二、事故暴露的问题
1 .再生产后,人、车、路、环境的新变化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 随着城市交通的高速发展,汽车、电动自行车的急剧增加,客货运输、旅游出行等诉求的增加,交通安全风险面在扩大。 今年春运期间,由于新冠爆发肺炎疫情,全民不出门,道路交通量不大,全市道路交通事故4个指数全面大幅下降。 但是,随着社会的恢复,交通运输秩序逐渐恢复正常,道路上的车流量增加,防止交通事故的压力也增大。
2、积分车辆、积分交通违章行为频发的风险。 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且整治力度不断加大,但涉及重型卡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仍很多,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查处量仍很高,交通违法高位运行面临灾害风险。
3 .农村交通管制薄弱的风险。 低等级公路、低标准车辆、初学者驾驶人大增加,道路交通设施尚不完善的农村群众缺乏交通文明培养教育,存在大量交通恶习。 无证,经常有酒后驾驶、面包车、摩托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三、问题的纠正情况[/s2/]
一是多次严格执法,治理良好秩序。 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农村低级公路为要点,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路面第一线,加强执法干预,另一方面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规定动作”,全力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五十周末、超载治理和夏国省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行动。 另一方面,做好“自选动作”,对比管理薄弱、事故多发的道路、时间段,继续推进子夜行动、黎明行动,组织执法小分队,推进县区“对子”执法机构,切实提高警察率、管理率,提高道路检查检查检查力度。
二是加强源头管理,彻底化解风险。 以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开展“强监管严格执法年”专项行动为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对人、车、路、企业继续开展大规模检测大修行动,不留死角,坚决堵塞漏洞。 将推进农村道路增设信号灯、照明灯、闪光灯、减速带、视频监控设备、凸面镜、标线等安全设施。
三是推进社会共治,凝聚员工合力。 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公路等部门的合作,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处理培训,与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卫健、消防救援、银保监部门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快速发现、及时救援、较有效救治、“四位一体”妥善救助的联动从业机构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去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头盔一带”的安全保护行动,切实有效地遏制电动自行车死亡人员交通事故的发生。
标题:““7.12”横县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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