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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尹海明见习记者宾艺苑)日前,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工作的通知》,为了更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和个人享受货币补贴的惠民政策,该局延长了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并提出申请。

货币补贴的发放对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按规定享受货币补贴的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二是取得南宁市本级较有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发放,居住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根据《通知》,不同补贴对象享受的补贴标准不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15元。 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12元。 值得观察的是,外来务工人员和中专学历新就业毕业生货币补助人数通过保障人口中主要申请人及其配偶人数明确,人均每月1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7元。

《通知》指出,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货币补助人数,要根据保障人口中符合学历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和主申请人配偶的情况明确。 其中,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学历)新就业毕业生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博士研究生新就业毕业生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在本通知实施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货币补贴自本通知实施翌月起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货币补贴标准发放。 本市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货币补助金的货币补助金申请审批稿将于下月开始发行。


(作者:尹海明宾艺苑)

标题:“南宁市延长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受理时间 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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