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抽检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情况

南宁的5家超市被指定了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陆增安昨天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核查处置40批抽检不合格食品的通知》显示,其中南宁7家经营主体购销的海产品和食用农产品,由抽检样品检验 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有关当事人依法处置,召回并立即停止购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进货检验。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企业7月23日购销的冰鲜鱿鱼,检验不合格项目镉残留超标。 9月4日,青秀区市场监督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在案件调查中,当事人可以提交涉案冰鲜鱿鱼供应商的资格资料、进货证明等证据资料。 该涉案物品金额小,违法情节轻微,事发前积极销毁库存,事发后积极发布产品召回公告,未造成危害后果。 不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另外,此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还包括南宁6个经营主体分别购销的芹菜、韭菜两种食用农产品,抽检样品中也检测出药物残留超标。 分别为南宁市淡村商贸城杨惠妹、黄开辉、韦丽娇和南宁市平西农贸综合市场刘丽珍经营的芹菜,检测出毒死蜱、氯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等药物残留超标。

此外,深圳沃尔玛零售有限企业南宁朝阳路支行购销的韭菜,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南宁市淡村商贸城韦丽娇经营的韭菜,根据抽检样品也检测出药物残留超标。

(作者:陆增安)

标题:“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抽检情况 南宁2家超市5个菜摊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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