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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食品安全抽检619批样品,其中4批不合格
一批“乌贼干”致癌物质为20倍以上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陆增安)昨天从南宁市市场监督局获悉,该局近期组织了粮食加工品、糖、水产产品、饮料等共619批,其中4批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分别为大肠菌群、色值、茶多酚和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
隆安县新大米粉工厂生产的“生湿米粉(切粉)”,不合格项目超过了大肠菌群的标准。 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被污染,生产中产品被人、工具等生产设备、环境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充分。
广西省轻松购买商贸有限企业销售的、南宁市蜜杰食品有限责任企业生产的“白砂糖”,不合格项目色值超标。 研究表明,色值是糖的质量指标之一,是白砂糖、棉糖、冰糖等质量等级划分的首要依据之一,其首要影响是糖品的外观、杂质多寡的反映,也是生产技术水平的体现。
号称南宁市连隆超市销售、南宁市肯扬生物技术有限企业生产的“柠檬味茶饮料”,不合格项目茶多酚超标。 已知茶的药效成分和营养素主要是生物碱、茶多酚、维生素等。 其中的茶多酚因具有抗辐射、抗衰老、抗氧化、降胆固醇、抑制癌细胞、消毒杀菌、利尿、解毒等功效而成为茶的精髓。 证明茶多酚含量低,配方存在问题,产品中泡茶成分少。
广西城盛百汇资本有限企业销售的“鱿鱼干”,此次抽检中n-二甲基亚硝胺含量达到102μg/kg (标准值≤4.0μg/kg ),是标准值的20倍以上。 水产品中的n-亚硝基二甲胺超标时,被认为是产品原料腐败所致,反映出该食品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也不排除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盐和水产原料中的胺类物质在适当的条件下反应生成n-亚硝基胺类化合物 n -二甲基亚硝胺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 目前,n-硝基苯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一次或多次摄入含n-亚硝基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主要症状为头晕、乏力、肝实质病变等。
(作者:陆增安)
标题:“南宁食品安全抽检619批次样品 一批次“鱿鱼干”被检出含有致癌物超标20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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