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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对农贸市场、党政机关、酒店商超等分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

从20日起不按照规定倒垃圾将受到处罚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黎兆齐)昨日从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法执行工作推进会获悉,今年12月中旬至明年3月,与农贸市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了比较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 明年3月~6月的积分将与酒店、商场超市、交通中心、公园广场等场所进行比较展开。 从明年6月开始,积分将与住宅小区和个人投入进行比较展开。

住宅小区将从明年6月开始开展执法处罚

今年8月1日,《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实施。 按照规定,居民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将被罚款200元,南宁将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但是,至今仍以推进教育为主。

12月16日,南宁市召开生活垃圾分类法执行工作推进会,目的是进一步梳理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执法事项,规范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落实。

记者招待会表示,今年12月20日至明年3月,将重点放在与农贸市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机构进行比较的专项执法工作上。 明年3月至6月,将酒店、商场超市、交通枢纽、公园广场等场所进行积分对比,开展专项执法,这期间将住宅区与个人的投入执法工作进行对比,主要以推广、制止、预警为主。 从明年6月开始,重点要与住宅小区和投入个体对比开展执法工作,认真查处,限期整改,严格问责,切实维护《条例》的认真和权威度,大力支持执法,督促人民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厨房垃圾分类不满足要求时被拒绝

11月以来,南宁市已经初步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法执行工作,市分类处理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督局、各城区和开发区开展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联合执法工作。

会议指出,各城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完善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关联公司等地区的垃圾分类设施布局,合理设置或改造生活垃圾定时、错误收集点,合理、标识清晰、复印件明确,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商超 12月20日以后,对分类质量不达标的餐厨垃圾,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拒绝运输,启动处罚流程。

12月20日以后,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在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场和餐厨垃圾解决场开展1个月的联合执法检查,对垃圾运输单位进行审计,有混合运行的拒绝入场处置。

分类投入不足个体最高惩罚200元

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是如何推进的? 据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活垃圾分类法执行工作人员队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首先对比调查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4个环节的违法行为,对市场内、住宅区前沿分类投入行为进行“桶边执法”专项监督。

根据《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个人未按规定倾倒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生活垃圾收集机构不按照规定收集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作者:黎兆齐)

标题:“南宁分批对农贸市场、党政机关、酒店商超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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