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通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企业涉嫌“二选一”等垄断行为展开立案调查。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外经贸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经济法学部长黄勇、中国科学院大学网络经济知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吕本富。
依法立案调查“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的网络公司,是加强平台经济行业反垄断的具体体现
建中: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通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企业涉嫌“二选一”等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证明网络领域不在法外。 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无论内资公司和外资公司、国有公司和民营公司、互联网公司和以前传入的公司,在反垄断法面前一律平等对待。 我国反垄断法12年来,已经在许多行业领域展开了反垄断法。 当然,与以往流传的领域相比,网络领域的竞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例如,以网络为载体的经营模式本身就是新闻通信技术创新的产物,处于不断创新的过程中,竞争是动态的,效果具有多边性。 这是因为欧美等主要司法管辖区对网络领域的反垄断执法也经历了必要的“展望”阶段。 对我国来说,对网络领域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大体上是以维护竞争、鼓励创新、推动经济优质快速发展为目的,而不是放任网络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 因此,依法立案调查阿里巴巴集团涉嫌垄断行为,不与网络行业特别法执行对比,而应解释为反垄断执法常态化的具体表现,否定创新,否定网络经济,否定平台经营模式。
黄勇:此次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涉嫌实施“二选一”等垄断行为的网络公司立案调查,是加强平台经济行业反垄断的具体体现。 平台经济与多种多样的商业模式存在利益平衡关系,不仅可以通过专业的反垄断执法和完整的程序,保护平台经济行业的公平竞争和顾客福利,还可以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反垄断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能,提高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吕本富:市场监管总局涉嫌阿里独家立案调查是正常的反垄断执法行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良好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需要政府及监管部门、平台公司、客户各部门的职务、共同维护。 随着在线经济的繁荣,出现了“野蛮生长”滋生的垄断、不正当竞争等各种问题。 网络经济迅速发展到这个阶段,通过盘点自身存在威胁竞争和创新的行为,需要健康迅速发展。 此次监管部门主动对涉嫌垄断行为的网络公司展开立案调查,不是为了打击一家公司,而是为了快速发展领域创新,更是为了规范和快速发展网络经济“
对“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的立项调查,将对规范和快速发展平台经济,引导和促进健康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时建中:近期,网络平台凭借数据、技术、资本特征,提高了市场集中度,而且市场资源加速了向头部平台公司的聚集,网络平台垄断问题开始凸显。 从竞争损害的角度看,市场支配性平台公司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二者择一”等交易,不仅限制商家和顾客的交易选择权,更有可能严重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抑制创新,损害顾客利益。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的网络公司开展立案调查,对规范和快速发展平台经济,引导和促进健康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启动反垄断调查程序后,根据依法调查取得的证据说明的事实,开展后续案件调查工作。
黄勇:加强反垄断执法意味着要加强反垄断、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此次监管部门加强互联网行业“二选一”等疑似垄断行为的执法也是必然选择。 通过案件调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客户利益,符合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二选一”行为被认定违反反垄断法的,经营者不仅要承担巨额罚款,还必须停止违法行为。 停止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将产生重构经营者商业模式的效果,市场竞争的损害也将得到救济。
吕本富:这次调查中提到的“二选一”行为也被称为限定交易。 此次监管部门只是开始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的网络公司立案调查,涉案当事人“二选一”的垄断行为较多,首先评估当事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行为是否限制竞争,危害竞争结果,执法部门调查。 而且,涉案市场主体一旦被认定为垄断行为,将被处以销售额1%-10%的高额处罚。 相信此次监管部门已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互联网公司立案调查,并予以慎重考虑。
加强反垄断监管是构建新的快速发展格局、建立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
建中:近年来,我国网络经济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竞争十分激烈。 此次调查立案无疑将促使互联网企业更加重视竞争合规,进一步优化数字经济优越、快速发展的环境。
反垄断法在网络领域实施的常态化有利于在网络领域实现竞争与创新的两轮良性互动。 维护竞争和鼓励创新是一体的两面。 只有维持市场竞争秩序,才能为繁荣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 只有鼓励创新,才能摆脱低级竞争,提高竞争水平和竞争力。 只有在保持竞争的同时鼓励创新,网络领域才能持续提高经济效率,持续优化经济结构,促进顾客福利持续增长,实现经济优质快速发展。
黄勇:加强反垄断监管是构建新的快速发展格局、建立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优质快速发展的内在需要。 平台经济是中国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执法和完善的程序,积极加强平台经济行业的反垄断执法,更好地指导今后执法和经营者依法合规,构建统一开放的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
吕本富:我国已经掌握了完全反垄断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调查网络行业涉嫌垄断行为,确定相关市场行业的竞争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公司的商业模式与促进公司创新并不矛盾。 此次调查对互联网公司最大的启发是,在线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监管部门、相关组织机构的监管分不开,但公司的合规更为重要。 公司建议合规部门建立完善的合规制度和措施,明确评价属于违法行为,不要走法律红线。 (经济日报记者佘颖)
标题:“专家评阿里被立案调查:强化反垄断监管是推动经济优质快速发展的内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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