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晚报(见习记者苏昭宇)昨日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由于临近年底,司机换证、评委工作人员进入高峰期,部分司机为自己的驾驶费尽心思,实施了分售、代评分的违法行为。

12月18日,男刘某在南宁市公安局警察支队4大队违法解决窗口办理手续时,面对民警咨询支吾。 民警控制刘某后,询问车主董某出资经由非法中介农某联系刘某,进行了驾驶份额的买卖。 三人被民警识破,串通一气,企图蒙混过关。 调查结果显示,3人供认了买卖份额的违法行为,分别被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治大队民警江山向记者介绍说:“机动车驾驶证评分是法律设置在交通违法处罚之外的管理制度,买卖分破坏法律制度,不让违章者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江山表示,根据上级员工指导意见,交警部门将对从事各类交通违法解决工作的当事人进行身份识别,严防买卖分、代得分。 据说11月以后,19人的买卖份额和非法中介者得到了解决。

根据《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假冒交通违法行为人接受解决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在调查过程中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阻碍公安机关办案的,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经调查发现,存在伪造、改造身份证、驾驶证等国家证件、盗用他人证件、侵犯公民个人新闻或者诈骗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严惩。


(作者:苏昭宇)

标题:“11月以来南宁19人买卖驾驶分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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