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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信息网(记者唐秋艳通讯员李慧敏何正君) 1月8日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已全面启动,年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年度,南宁市共有年报市场主体776209户,其中公司306742户,个体工商户46374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718户。 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在线填写、关注“南宁市场监管”微信服务号码等方式进行。

据了解,年12月31日前在南宁市注册的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年报义务,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年度报告并公示 其中,外国公司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填报不对外公示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与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疫苗生产公司、特种设备生产公司为年报要点对象,应要求100%报告。 2019年度,南宁市公司年报公示率为92.0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为95.26%,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80.65%,圆满完成了市场主体年报的业务目标任务。

年度报告有两大变化。 一是大企业年报及其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资金的公示。 大公司增加年报的若干事项根据《保障中小企业资金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大公司应当将逾期不支付中小企业资金的合同数量、金额等新闻纳入公司年度报告,并通过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为此,从年度年报开始,大公司年报复印件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逾期未支付给中小企业的合同数量、金额等新闻,新增加的年报若干事项将通过国家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是外国公司常驻代表机构试行网上年报。 为方便常驻代表机构年报,从年度开始,常驻代表机构年报通过国家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申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其中,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常驻代表机构除常规年报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外商投资新闻报告。

“南宁市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启动 年报有两大变化”

在一个地方失去信用,任何地方都会受到限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未按期年报的市场主体,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并记在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的政府部门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 并且,根据《重大违法失信公司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三年以上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公司被列入重大违法失信公司名单(黑名单),重大违法公司名单上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其他公司,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也注意到广大市场主体,年报和公示新闻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不法分子利用年报公示,诱导网络钓鱼网站链接,收到银行卡号等消息,请提高警惕,谨慎应对,不要上当受骗。

(作者:唐秋艳李慧敏何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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